广告设计是一种职业,是基于计算机平面设计技术应用的基础上,随着广告行业发展所形成的一个新职业。该职业的主要特征是对图象、文字、色彩、版面、图形等表达广告的元素,结合广告媒体的使用特征,在计算机上通过相关设计软件来为实现表达广告目的和意图,所进行平面艺术创意的一种设计活动或过程。
平面广告设计是以加强销售为目的所做的设计。也就是奠基在广告学与设计上面,来替产品,品牌,活动等等做广告。最早的广告设计是早期报纸的小布告栏,也就是以平面设计的形式出来的。用一些特殊的操作来处理一些已经数字化的图像的过程;它是集电脑技术、数字技术和艺术创意于一体的综合内容。是一种工作或职业,是一种具有美感、使用与纪念功能的造形活动。
设计概论、三大构成(立体构成,平面构成,色彩构成)、图形设计、字体设计、CI标志设计、广告设计(平面、立方体)、编排设计、书籍装帧、摄影技法、视觉传达设计、包装设计、透视学、电脑设计、动画(二维、
平面广告设计
平面广告设计
三维)、创作。
参考书籍
图书信息
作 者:白光泽,李冬影,张程 主编出 版 社: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11-1-1
版 次:1
页 数:101
字 数:206000
印刷时间:2011-1-1
开 本:大16开
纸 张:铜版纸
印 次:1
包 装:平装
内容简介
本书共分八章,主要内容包括广告设计基础、杂志广告设计、标志设计、电视广告、卡片设计、网络广告、电影广告、案例赏析。全书结构合理,内容丰富,讲解详细,图文并茂,方法实用,案例精选。
本书采用了新的教学思路,安排了“本章简介-本章重点-学习目标-设计理论基础-案例分析-实训题”这样连贯的教学方式。通过将知识与实例紧密结合,使用户从实例的制作过程中学习广告设计技巧,并通过实训题的实践设计与操作得到进一步提高。
本书采用案例教学为主,辅以任务驱动法,突出实训教学环节。本书案例主要涉及杂志广告设计、电视广告设计、卡片广告设计、电影广告设计、网络广告设计等广告设计相关的不同类型,讲解力求由浅入深、循序渐进。
本书是“高职高专艺术设计类‘十二五’规划教材”,“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艺术设计专业精品教材”。
目录
第1章 广告设计基础
1.1 广告
1.2 广告设计
1.3 广告的分类
1.4 本章小结
第2章 杂志广告设计
2.1 电脑杂志广告
2.2方正电脑杂志广告
2.3 “白领丽人”杂志广告设计
2.4 作品欣赏与思考
2.5 实训题
第3章 平面广告——标志设计
3.1 标志设计基础
3.2 网站标志设计
3.3 作品欣赏
3.4 实训题
第4章 电视广告
4.1 电视广告
4.2 公益广告《信心》创意与制作
4.3 广告《皇宫御膳》创意与制作
第5章 卡片设计
5.1 卡片基础
5.2 电话上网卡
5.3 贵宾卡
5.4 作品欣赏与思考
5.5 实训题
第6章 电影广告
6.1 电影广告
6.2 电影宣传海报广告
6.3 电影海报设计
第7章 网络广告
7.1 网络广告概述
7.2 网络广告制作
第8章 案例赏析
8.1 饮料类
8.2 企业形象类
8.3 流通及服务类
参考文献
9注意事项
编辑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和中国广告协会表示,今后把广告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纳入广告经营单位市场准入和监管中,持证者可享就业推荐服务。 广告从业人员准入门槛低,影响到整个行业的发展。2011年6月12日,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商总局组织的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水平考试开考,这是国家对广告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水平评价制度。
公众可在各地人事考试网报名,考试科目主要是综合能力和法律法规、专业实务、案例分析等,全国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证书》,全国范围内都有效。
法律准则
作为一个成功的广告设计师,不仅要技术过关,还有知道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广告制作的基本准则哦,本文详细讲解了广告这方面的相关知识,有兴趣的朋友,请继续往下看吧。
基本准则内容
(1)广告应当真实合,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
(2)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3)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从事广告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4)广告内容应当有利于人民的身心健康,促进商品和服务质量的提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维护国家的尊严和利益。
(5)广告不得损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身心健康。
(6)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或者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有表示的,应当清楚、明白。
广告中表明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附带赠送礼品的,应当标明赠送的品种和数量。
(7)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
(8)广告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标有专利号和专利种类。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做广告。
(9)广告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10)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能够使消费者辨明其为广告。
不得有下列情形
1、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
2、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3、使用、、等用语;
4、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6、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
7、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8、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大众传播媒介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广告应当有广告标记,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